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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姓男子不滿陳姓男子承包友人木工裝潢時,自行停工2天,還向他催討舊帳,竟怒踹陳的下體,導致陳的右睪丸破裂被迫摘除。法院今天判決吳應賠償陳新台幣61萬多元。

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民國98年間吳姓男子介紹陳姓男子承包友人房屋的木工裝潢工程,但陳卻以遲遲未收到工程款為由,在聖誕節時連續2天不上工,引發吳不滿。

事後,吳男見陳男到工地,斥責陳自行停工,陳卻當場反指吳先前上酒店欠錢不還,雙方爆發衝突。吳怒氣難消之下,出手毆打陳頭部,陳重心不穩腳勾到鐵架倒地,吳再猛踹陳男下體,陳男送醫急救後,因右睪丸破裂而被迫摘除。

刑事部分,法院一審依重傷害罪判處吳男4年2月;二審認為陳男年過半百,育有1對子女,已不太有生育需求,改判吳3年4月徒刑。而陳打傷吳部分,則依普通傷害罪判拘役30天定讞。

陳男認為吳男害他失去1顆睪丸,精神痛苦難言,再提起民事訴訟,向吳男求償醫藥費、精神撫慰金共100多萬元。

法院調閱陳男就醫紀錄、刑事判決等,認定吳男確實因腳踢陳下體,導致陳受重傷,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,審酌兩造學經歷、經濟狀況後,判決吳應賠償陳61萬多元,全案可上訴。徵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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